海洋生態旅遊活動宣傳

為推廣白海豚棲地沿線生態之美🥰
在海保署計劃推動下
今年度媒合旅遊業者們協助,持續開團中~
期望帶領更多民眾認識
台灣的西海岸🐟🦐🦀
以及白海豚的大小事

感謝國光旅遊本次的規劃
自台北出發
10/26(六)、10/27(日)彰化海線遊程
11/02(六)、11/03(日)台中海線遊程
共計四場活動可以參加唷👍!

名額有限,快快報名吧:
彰化場報名:
台中場報名:

國與家立基在健全的國土計畫

國土計畫不上路,農地破碎止不住  
9藍首長勿造謠,賴政府應依法如期上路
9/25記者會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律師表示
《國土計畫法》是在經歷了2009年莫拉克風災後,反思國土規劃、土地管理後的重要變革。第一條開宗明義即強調「為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安全」、「促進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追求國家永續發展」,是首度以國土安全永續發展為目標的法規,讓台灣可以重新檢討糧食安全議題,杜絕產業嚴重剝削資源,還有因應氣候變遷而提早規劃土地利用及永續發展,特別是現在地震、暴雨、土石流頻傳,更不應繼續放任脆弱國土遭受人為破壞。

內政部及地方政府已於2021年完成各縣市國土計畫,但為何「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長達三年的時間還是無法完成? 這完全是地方政府行政怠惰。地方政府,應積極將地方劃設時遇到的困境,在通盤檢討時跟圖資主管機關反映,況且內政部近期至各地廣開說明會,也疲於奔命於錯誤資訊的澄清,地方政府應主動提供民眾正確資訊,而不是隨錯誤資訊起舞,甚至加入謠傳的行列。這些都再再證明地方政府不積極處理,逃避面對。

至於農民權益的保障,依內政部營建署112年1月版《內政部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常見QA》1-6都有清楚說明:「一、依照目前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容許使用情形草案,原區域計畫法編定的可建築用地得繼續建築使用、合法農業使用土地也可繼續作為農業使用,包含農作(包含農機具)、農田水利、農作生產、農作管理、養畜、養禽、休閒農業體驗等,均得繼續使用二、另針對農產加工、集運、農產品批發市場或製儲銷設施,如屬既有合法設施,均不受影響,且經由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進一步評估當地農業發展情形及土地適宜性後,透過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或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納入地方特殊管制規定,允許前述農產加工等設施設置。」,國土計畫法就農民權益保障已有清楚規範,地方政府及立委不該用錯誤資訊再次修法延宕。國土的破壞已經不能再等,我們呼籲國土計畫法應如期上路。

廣植紅樹林應政策環評

針對「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條文修正草案,9/5記者會中,本會理事長陳憲政律師表示

最近廣植紅樹林來增加碳匯的議題,可說是討論的沸沸揚揚,因為種植紅樹林的計畫不一定會被認定是開發行為,因而也不會有所謂的環境影響評估,然而學者指出,成熟的紅樹林,可能嚴重影響生物多樣性,這樣的結果並不亞於開發行為所帶來對於環境的波壞。廣植紅樹林可能未蒙其利,先受其害。更可能因此導致重要濕地消失殆盡。

陳憲政強調,增加碳匯與減碳目標,不應混為一談,減碳應要從排放源進行實質減少,用增加碳匯來減碳,其實是捨本逐末。面對2050淨零碳排的目標,未來增加碳匯的樣態,只會越來越多。為敦促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政策研提機關於政策研擬或決策過程中,納入環境生態、生物多樣性因素考量,並賦予政策研擬及決策機關主動檢視政策是否有影響環境或生態,呼籲政府應盡速就此展開政策環境影響評估。

✅民間團體綜合訴求為
* 全國光電設置應進行政策環評

* 應從源頭禁止在環境敏感區與潛在環境敏感區的開發行為

* 取消地下水管制區抽取地下水、屋內型變電所、林地光電案場的環評豁免條款

* 反對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裝置容量2000kW以下免環評,疑似圖利光電業或SRF發電業

* 反對複循環機組加裝先進潔淨化石能源系統裝置容量擴大至二倍免環評

* 廣植紅樹林增加碳匯應納入政策環評

* 要求環境部至北中南東召開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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