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行政訴訟說分明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律師(圖左一)協助媽祖魚保育聯盟,
2月20日來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進行台電離岸風電第二期監測計劃的言詞辯論庭,亦即事實審最後一次開庭。 經濟部《離岸風電區塊開發政策》明定開發商每季至少需連續14天監測水下噪音;後續海保署新訂定的《離岸風電海洋生態調查指引》甚至要求每季需監測20天。 但是台電公司卻在環評通過後反悔,表示不能完全做到自己原本的承諾,試圖用環境變更對照表將一季14天(336小時)的監測計畫改成在某些條件下僅 24
小時,最壞的情況是台電僅以4天的監測數據,去解讀並推算一整年的海洋資訊。 違反上位政策、規範又如此沒有代表性的環境監測計畫,環境部竟放水讓變更過關,聯盟因此對其提告,歷經兩年的訴訟,希望藉由司法權的事後審查,公正客觀地檢視此項環境監測計畫在科學上是否足以達成原初環境保護的目的!也肯認我們為環境發聲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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